新中国第一家人民公社:官方镜头下的完美世界(1/15)

责编:邹德怀 实习:高颖 日期:2013-8-28

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新中国第一家人民公社

河南省遂平县的嵖岈山地方,是个丘陵地区,西部临山,中部是丘陵和平原。西部山区要植树造林,但是缺乏树苗,东部平原地区有树苗,但没有荒地。东部为了搞农田水利建设,要修水库,要占山区的土地,难以进行。为了发展生产,1958年4月嵖岈山地区四个乡的二十七小型农业社经过酝酿协商,决定合并成立大社,定名为嵖岈山大社,后又改名为嵖岈山卫星集体农庄。同年5月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来河南视察,在听取了遂平县委书记处书记娄本耀的汇报后说: “你这个农庄实行的管理和分配形式实际上比苏联的集体农庄层次要高,我看和巴黎公社的情况差不多”,于是娄本耀立即电话通知遂平县领导,再次更名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其后,时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红旗杂志主编的陈伯达两次前往河南,在嵖岈山调查研究,起草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简章》,经毛泽东主席修改、批示,在《红旗》杂志发表,之后,全国各地农村纷纷组织人员来此参观学习。10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全国各地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的高潮。1958年10月13日,毛泽东主席亲临遂平视察,给予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高度评价。于是,全国各地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的高潮。河南省更是雷厉风行,不到一个月,全省农村便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随之,“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形象说法便成了全国亿万人民的口头禅。(摄影:魏德忠 摄于1958-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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